1. 鄞州高级中学宿舍
规范性公文不能以个人的名义行文,以校长的名义下通知可以不受各式限制。
本文试对公文写作中的常见错误进行分析。
一、版头部分
版头部分包括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等要素。版头部分常会出现发文字号编写方面的错误。发文字号是发文机关为其制发的公文所编制的顺序代码,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发文顺序号三部分组成。
(一)发文机关代字易混淆
发文机关代字是发文机关名称的简缩语,应选用发文机关名称中最能反映机关属性的字词作为本机关的代字。比如,宁波市人民政府制发的公文,发文机关代字为“甬政”;宁波市教育局制发的公文,发文机关代字为“甬教”。但若简缩不当,就容易造成混淆,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比如,“鄞州高级中学”的发文机关代字就不能用“鄞中”而应用“鄞高中”,因为还有“鄞州中学”,用“鄞中”就不能分辨了。再如,“华东师范大学”的发文机关代字就不能用“华师大”而应用“华东师大”,因为还有“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
(二)括号使用不当
新《格式》明确规定,“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如“甬教〔2013〕5号”。而像“×教(2013)第12号”中的年份使用圆括号标示,则是错误的,应改为“〔2013〕”。
(三)序号编写不当
新《格式》明确规定,发文顺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不加“第”字。则上引“×教〔2013〕第12号”,就应去掉“第”字,改为“×教〔2013〕12号”。
二、主体部分
主体部分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附注、附件组成。
(一)标题拟写不当
1.文种错用。选择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和要求、文种的适用范围、行文关系来确定,不得混淆使用。
(1)请示与报告混用。请示与报告虽然都是上行文,但是二者有不同的用途和要求。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必须事前行文,上级收到请示必须答复。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可以事中行文,也可以事后行文,不需要上级答复。在写作中,请示与报告混用的例子如:①《××公司关于举办技术交易会开展技术协作活动的请示报告》,②《××学校关于购买冷冻机的报告》。从标题中的事由来看,都是请求上级批准某事项,因此应将①中的“报告”去掉,②中的“报告”改为“请示”。
(2)请示与函错用。请示是上行文,函是平行文;请示是向有隶属关系的上级机关请求批准,函可用于向平级或不相隶属机关请求批准。比如,北仑职业高级中学向北仑区教育局请求拨款建造宿舍楼,就应该用“请示”,因为北仑区教育局是北仑职业高级中学有隶属关系的上级机关;若向北仑区财政局请求拨款建造宿舍楼,就应该用“函”,因为北仑区财政局与北仑职业高级中学之间无隶属关系。
(3)批复与复函错用。批复是对请示的答复,由具有隶属关系的上级对下级使用;复函是对来函的答复,用于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比如,《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造水闸拨助经费的复函》,发文机关是宁波市人民政府,主送机关是北仑区人民政府,两者是具有隶属关系的上下级,所以正确的标题应该是《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造水闸拨助经费的批复》。
2.事由拟写不当。公文标题的事由是对公文内容的高度概括,要求准确、简洁。常用的结构是“关于××××××的”。有些公文标题的事由部分表述繁复,意思含混或缺少“关于”二字。比如:①《××公司对非法倒卖建筑材料的×××开除公职的通报》,②《××市安监局关于向各有关单位宣布全市安全大检查的通知》。①的错误是缺少“关于”二字,应补上;②的错误是表述繁复冗长,可改为《××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全市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3.发文机关和事由位置颠倒。“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的结构顺序不可颠倒,如《关于××公司同意分厂成立销售部的批复》,应改为《××公司关于同意分厂成立销售部的批复》。
(二)主送机关拟写不当
主送机关是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1.主送多个机关。新《条例》规定,向上级机关行文“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比如,《××职业学校关于解决学生宿舍建设资金的请示》,主送机关是“市人民政府、市教育局”,显然存在多头主送的错误,正确的主送机关应当只写“市教育局”。
2.主送领导个人。新《条例》规定,“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比如,《××电子工业学校关于解决教师编制问题的请示》,主送机关是“××局长”,应当改为“××教育局”。
(三)正文拟写不当
1.缺少过渡句。过渡就是文章中前后内容、段落之间的衔接与转换,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如果没有过渡性的文字,段落的转换就会显得突兀,文章的意思也不会贯通。比如,一份会议通知,开头部分写明“根据……拟召开××会议”,主体部分交代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等。但是,在开头部分与主体部分之间缺少过渡性文字连接,致使主体部分显得很不自然,正确做法是在“拟召开××会议”后面加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这样,开头部分与主体部分的衔接就自然了。
2.引用公文不当。答复性公文的开头往往先引述来文,引述时应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写作实践中,经常出现答复性公文不引述来文标题和发文字号的现象。如《××市文化局关于同意举办第十一届亚运会图片展览的批复》,正文开头第一句是“你们的请示收到了”,应改为“你馆××××年×月×日《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亚运会图片展览的请示》(×文馆〔××××〕×号)收悉”。
3.时间、数字使用不当。公文中除惯用语等用小写汉字外,大部分数字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如“这一消息源于本市《晨报》九二年4月1日的一则‘愚人节特快报道’”,其中的日期混用汉字数字与阿拉伯数字,应改为“1992年4月1日”。又如“在沿江四个村各建小型水闸壹座“,其中的“壹座”应改为“一座”。
4.违反一文一事原则。新《条例》规定,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但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一文多事的现象。比如,某职业学校就解决学生宿舍楼建设资金问题向市教育局行请示文。正文中除请求解决学生宿舍楼建设资金外,还涉及该校图书馆尚未达标,希望上级部门予以支持的内容。这就违反了请示一文一事的写作原则,正确的做法应该把后一件事删去,可另外行文请示。
5.内容层次错乱。公文是为解决实际问题而撰写的,重在实用,所以观点要明确,条理要清晰。因此,公文有着特殊的结构层次和顺序。比如某通报的正文:“××制鞋有限公司长期以来无后勤保卫规则,亦无领导同志值班制度,安全管理混乱。该公司前后有三大厂房,职工下班后,仅有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值守,没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使个别思想不健康的职工有机可乘,因而该公司的成品、半成品经常被盗,但始终未能引起该公司领导的足够重视。经查,十二月十七日晚发生的火灾完全是一起人为的事故,是严重的失职行为。为严肃纪律,我公司决定撤消该公司××总经理职务,扣发全年奖金。”这则通报的正文次序非常混乱,按照公文的结构层次和顺序,应先写事实,再写评析,再写决定和要求。首先写“12月17日晚,××制鞋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经调查,该火灾是一起人为事故。”其次写“该公司长期以来无后勤保卫规则……但始终未引起领导重视。”最后写“鉴于该公司领导没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且漠视组织规定,现决定撤消该公司××总经理职务,扣发全年奖金。希望各分公司和分厂从中吸取教训。”
6.结束语运用不当。公文的多数文种都有专门的结束用语,但日常工作中常有乱用、错用结束语的现象。比如,某请示的结束语为“此致,敬礼”,在公文中使用礼仪性祝颂语是大忌,应改为“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又如,某复函的结束语为“特此回复”,也不规范,应改为“特此函复”。同理,批复的结束语应为“特此批复”。
三、版记部分
版记部分包括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要素。
(一)抄送给个人
抄送机关是除主送机关外需要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如果把抄送机关写成“××局长”等,就是错误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抄送给××局长所在的单位。
(二)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不恰当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是指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部门制发的公文,其印发机关一般是部门的办公室。比如,宁波市教育局发出的文件,印发机关不应写作“宁波市教育局”,而应该是“宁波市教育局办公室”。印发日期要用阿拉伯数字标注,不能用汉字标注。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从2012年7月1日起,公文不再标注主题词。
2. 鄞州高级中学寝室
挺好的。总共有四栋寝室楼,第一栋为高一高二男寝,第二栋为高二高三男寝,第三栋二到五层为女寝一层为男寝。第四栋为女寝。总的来说男多女少。第四栋稍比前三栋差一点。寝室有两个电风扇一个空调,电风扇一年四季都会开,空调只有天气热才会开。每个寝室有厕所和洗台,八个人一个寝室。别妄想到女寝去,每层都有摄像头。每一栋楼都有一个专门的管理员,每天都会有清洁工来打扫。
浙江省一级重点中学宁波市姜山中学(代码14)毗邻鄞州中心城区南部商务区,是一所具有70多年历史的名校。学校以“修德务本,博学笃志”为校训,生命教育为特色,倡导“自主、合作、探究、多元、开放、创新”的课程理念。形成了一支由名、特、优教师为主体的教师队伍,向社会输送了2万余名优秀毕业生,其中中科院院士石钟慈、中央音乐学院院长著名音乐指挥家俞峰、美国弗吉尼亚大学终身教授沈荷玲、风云四号总设计师董瑶海等均为杰出代表。
姜山中学是宁波市传统名校、宁波市教育局直属优质高中,具备招收学科特色班(小强基)、定向批招生资格。
3. 宁波市鄞州中学宿舍怎么样
宁波博威合金厂区有宿舍。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1994-01-22在浙江省宁波市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注册地址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太平桥。
4. 鄞州高级中学住校吗
全寄宿制学校,必须住宿。
宁波市鄞州高级中学是由区政府投资超亿元新建的高品位的全寄宿制公立学校。位于宁波市鄞州新城区中心地段。是鄞州区的重要标志性工程之一。学校占地180亩 亩,总建筑面积五万五千多平方米。一流标准的设施配备,办学条件优越。学校整体规划为36个班,学生约1600人。
5. 鄞州高级中学宿舍条件
不一定的,像我们寝室就是6个人一间,多的话10个人一间。有空调的,没有热水器冬天只能去浴室洗澡。有两个电扇,一个电话,有阳台,有独立的厕所,两个洗脸台,有桌子有脸盆架。总体应该是要比古林什么的要好。
6. 鄞州高级中学宿舍楼
一)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本人相片: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一张
(三)以下材料之一(以实际办理为准):
1.有效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连续一年以上,不含补缴和单独参加工伤保险)、就业登记(以具体办理情况为准,有些地方不需要);且当前劳动合同、就业登记、社会保险参保为同一用人单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仅需提供近一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2.营业执照、社保证明(连续一年以上,不含补缴和单独参加工伤保险);
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林权转让合同、或水域(滩涂)渔业养殖证、或海域使用权证(以上合同之一即可、证件须实际承包或持证满一年及以上);
4.居住于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同户近亲属拥有所有权的居住房屋的,提供房产证及户口本(户口本也可用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由原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代替);
5.集体宿舍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居住证明文件、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出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东房产证、土地证或有效房产证明;
7. 在我市就读的,提供在本市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或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籍证明或学生证,并就读满一年及以上;
8.未满十六周岁的流动人口在我市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且其法定监护人已在我市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本人户口本或其他法定监护证明文件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