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踏鞋类三包:当地有关政府部门、大商场对鞋类产品的“三包”期限有规定的,执行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各经销商可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处理,但从消费者购买之日(以购买票据为准)起不得超过3个月,童鞋3个月(帆布鞋、凉鞋为1个月)。
1)消费者购买之日起7日内发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选择维修、更换、退货中任何一种方式处理;
2)属开胶、脱线、断线、掉扣等分销商可维修的,由分销商安排就地包修,包修所需配件由分销商向安踏公司客户服务部领取;属分销商不可维修的,由分销商退给安踏公司客户服务部退残专员安排返修后返还。
维修后仍然明显影响外观或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可包退换;对断底、断面等不可返修或返修不合格的,可包退换;
3)维修时限:省内维修应在7个工作日内返还消费者,省外维修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返还消费者。若未能按要求返还维修产品与消费者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消费者可选择包换或包退;
4)属批量性质量问题(须经安踏公司确认)可包退或换其他款式,不建议更换同款产品;
5)未穿过的新鞋不成双、鞋号大小不一或长短脚,可以调换;
6)无销售票据、消费者穿着或保管不当造成损坏,消费者自行修理或拆动过的,不在上述“三包”范围内。